根据国家、广东省教育厅有关家庭经济困难认定动态管理的工作要求,结合我院2026年春季学期广东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的等级,现将我院2026年春季学期拟获学校助学金名单予以公示,具体名单附后。公示期从2026年4月15日-2026年4月17日,共3天,广大师生如对上述名单有异议的,请于2026年4月17日前,署真实单位(班级、姓名)向广州城建职业学院经济与管理学院办公室(1-533)反映。
联系人:卫老师
联系电话:020-87975683
经济与管理学院学工办
2026年4月15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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下一条:[学院通知26-2006]经济与管理学院关于2025届毕业生第二次换证考试安排的通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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